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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外联合印发了《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
《方案》要求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,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利用,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能源技术。
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。制定完善北京城市副中心用能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和碳排放审查管理办法、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实施方案,建立外调绿电输配、消纳和核算机制,支持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试点。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区域供冷供热管理办法,编制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,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。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利用。推动高比例智能光伏创新应用,实现新建公共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。在老旧小区及农村住宅改造中推动光伏光热设备应用,在公交场站、充(换)电站、大型停车场等安装光伏设施。在保障好民生需求前提下,不再新增独立燃气供热设施,有序推进区域散小热源整合与热泵替代。全面推进浅层地源热泵应用,有序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能资源,研究突破井下高效换热技术,建成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等中深层地热新技术示范项目。加快通州区再生能源发电厂二期建设,推动发电厂余热供暖改造;在大型再生水厂试点开展再生水热泵分布式能源站建设。
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能源技术。推动节能降碳和新能源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落地。积极拓展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场景。重点推动高性能太阳能电池、大功率高效率空气源热泵、中深层地埋管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技术研发与示范。健全完善电网设施配置标准,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创新,推动全自愈配电网、柔性输电等智能电网新技术应用,开展智能微网示范建设。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,打造一批综合智慧能源示范样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