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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7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国务院同意印发《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坚持市场为主、政府引导,鼓励先进、淘汰落后,标准引领、有序提升原则,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,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、绿色、智慧运行,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。
《实施方案》重点任务明确了要进行供热设施设备更新、建筑节能改造等十项改造任务。到2027年,对技术落后、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、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,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。
供热设施设备更新要求: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、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、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。重点淘汰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,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。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、能效等级不达标的换热器和水泵电机。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造,按照供热计量有关要求,更新加装计量装置等设备。
建筑节能改造更新要求: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、能效低、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、散热器、冷水机组、外窗(幕墙)、外墙(屋顶)保温、照明设备等。 实施方案同时指出,将通过完善财税政策、提供金融支持、健全费价机制、提升实施标准、加强要素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措施,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设备更新给与政策支持。